韓國大法院、即最高法院29日裁決,退回韓國前總統(tǒng)樸槿惠貪腐案至二審法院、即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。樸槿惠當天沒有出庭。
韓國最高法院要求,首爾高等法院分開審理樸槿惠面臨受賄指控與其他指控,緣由是依據(jù)《公職選舉法》,涉及總統(tǒng)等當選官員的案件中受賄指控需要與其他指控分開審理。
韓國媒體報道,樸槿惠的刑期因而可能延長,緣由是法院審理關(guān)聯(lián)多項指控的案件時,一般不會針對每項指控都判處最高刑罰。
路透社報道,韓國最高法院認為,首爾高等法院先前裁決三星集團賄賂時任總統(tǒng)樸槿惠時,對構(gòu)成賄賂的理解過于狹隘。具體指的是,三星集團涉嫌花費巨款為樸槿惠密友崔順實之女購買三匹馬術(shù)用馬,而首爾高等法院先前沒有認定那三匹馬是賄賂。
樸槿惠現(xiàn)年67歲,是韓國第一名女總統(tǒng)。她2016年10月陷入“親信干政”丑聞,同年12月遭國會彈劾,2017年3月正式下臺,遭逮捕。
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18年4月裁定,樸槿惠收受賄賂、濫用職權(quán)、脅迫企業(yè)、泄露公務(wù)機密等多項罪名成立,判處她24年監(jiān)禁;首爾高等法院2018年8月作出二審判決,判處她25年監(jiān)禁,比一審判決增加一年刑期。